公司法第205條修法刪除五、六項,蓋居住國外的董事可經常性不出席董事會,有違董事應盡的義務,況已增訂視訊會議的途徑。
修法後,此一約定均為無效。
現行公司法董事僅得委託董事出席,不得委託股東出席。
8 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載明董事會得代理出席。甲董事因移居國外,遂書面委託居住國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