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選舉、罷免訴訟,設選舉法庭,…,以二審終結,並..-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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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 ShuLian 國二上 (2012/08/17)
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sult.aspx?p=B&t=B1&n=442&TPage=1解釋字號:釋字第 442 號 解釋日期:民國 86 年 12 月 12 日 解 釋 文: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旨在確保人民得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及受公平之審判。.....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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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知恥近乎勇。專注。持修品德 高二上 (2014/10/01)
公職人員任期有一定之年限,選舉、罷免之訴訟倘審級過多,當難免於時間之拖延,不僅將有任期屆滿而訴訟猶未終結之情形,更有使當選人不能安於職位致影響公務推行之結果。是為謀法秩序之安定,選舉、罷免訴訟自有速予審結之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