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記憶 上顎(上訴)(20)抗議 (抗告)(10)再三(再審)(30)
因數字類死記沒辦法 只能靠這種的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行政訴訟法246條
對於裁定得為抗告。但別有不許抗告之規定者,不在此限。
TO: 13F
行政訴訟法264條
資料來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154&flno=264
8 當事人對於行政法院所為之裁定不服,聲請上級審法院廢棄或變更之訴,稱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