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依司法院釋字第 585 號解釋,關於立法院調查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阿摩線上測驗
9F 骨頭(一般警特行政上榜) 大四下 (2020/06/05)
B、C、D 釋字第585號解釋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 除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又如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特權。立... 查看完整內容 |
10F 骨頭(一般警特行政上榜) 大四下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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