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公務人員遇有下列那些情事,得經機關核准「留職停薪」? 1育嬰 2侍親 3進..-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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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1/11/13)
公務人員因育嬰、侍親、進修及其他情事,經機關核准,得留職停薪,並於原因消失後復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1條) 公務人員遇有那些情事,得經機關核准「留職停薪」? 1育嬰 2侍親 3進修 第4條(初任人員之訓練)﹝1﹞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初任公務人員、升任官等人員、初任各官等主管人員,應依本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接受必要之職前或在職訓練。 ﹝2﹞高階公務人員接受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評鑑合格者,納入人才資料庫,提供機關用人之查詢。 ﹝3﹞各 機關/學校 進用初任公務人員訓練,應由各主管機關於到職後四個月內實施之。﹝4﹞前項訓練以充實初任公務人員應具備之基本觀念、品德操守、服務態度、行政程序及技術暨有關工作所需知能為重...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