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採購人員接受與職務或利益有關廠商之廣告物價值逾500元,退還有困難者,得於幾日..-阿摩線上測驗
1F Chuang WenShu 大三上 (2017/04/30)
採購人員不接受與職務或利益有關廠商之下列餽贈或招待,反不符合社會 禮儀或習俗者,得予接受,不受前條之限制。但以非主動求取,且係偶發 之情形為限。 一、價值在新台幣五百元以下之廣告物、促銷品、紀念品、禮物、折扣或 服務。 二、價值在新台幣五百元以下之飲食招待。 三、公開舉行且邀請一般人參加之餐會。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前項第一款,價值逾新台幣五百元,退還有困難者,得於獲贈或知悉獲贈 日起七日內付費收受、歸公或轉贈慈善機構。 餽贈或招待係基於家庭或私人情誼所為者,不適用前二項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