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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9 上課時,學生不專心上課而在打電動玩具,教師發現後,立即將學生之電動玩具沒收據為己有,事後未發還 給學生或家長,此情形教師是犯了什麼罪?
(A)未犯任何罪刑
(B)民事責任
(C)普通侵占罪
(D)竊盜罪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1F
林怡芬 高三上 (2018/01/25)

中華民國刑法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

第335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2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3/07/15)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5 月 31 日
第 335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9 上課時,學生不專心上課而在打電動玩具,教師發現後,立即將學生之電動玩具沒收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