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公務員於下列何種情形被停職時,得提起行政訴訟救濟?(A)公務員因被依刑事訴訟..-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Dung 國一下 (2013/06/18)
「公 務員被停職時,提起行政訴訟救濟之程序」,有學者認為停職可分為「當然停職」與「通知停職」兩種,「當然停職」包括「被通緝者」、「被羈押者」、「被執行 徒刑者」、「被褫奪公權者」等情況,它是無法提出行政訴訟救濟;而「通知停職」則包括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所屬長官」所發動,但它是可以提出行政訴 訟救濟,茲依據上述說明將各選項說明如下: (A)公務員因被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而遭停職:X,「當然停職」無法提出行政訴訟救濟。 (B)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於受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通知該管主管長官,先行停止被付懲戒人之職務:X,無法提出行政訴訟救濟,無法提出行政訴訟救濟,因為這裡的停.....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9F 不是蘿莉控,是女權主義者 高二上 (2018/07/31)
樓上您好,您說的的確是對的 在行政訴訟前的確是要提起復審沒錯 不過這裡題目是用「得提起行政訴訟救濟」發問 應該可以認為是指整個訴願(複審)接行政訴訟的整個行政爭訟救濟程序 更甚者 (A)與(C)事實上不能提起行政爭訟(職務當然停止) (B)則是由公懲會通知該管長官予以停職,本質非人事或服務機關行政處分,根本不能據以行政爭訟 根據上述理由,以選擇(D)選項更為合適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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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取名 高三下 (2022/08/15)
(A) 公務員因被依刑事訴訟程序通緝而遭停職
=>依照保訓會公布之【人事行政行為一覽表】,核定職務當然停止屬於行政行為,可以行政訴訟 (B)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於受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通知該管主管長官,先行停止被付懲戒人之職務
=>為司法程序中之暫行性程序措施,應提起抗告 (C) 公務員因被依刑事訴訟程序羈押而遭停職
=>依照保訓會公布之【人事行政行為一覽表】,核定職務當然停止屬於行政行為,可以行政訴訟 (D) 主管長官對於所屬公務員,依公務員懲戒法第19條之規定送請監察院審查,並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 =>依照保訓會公布之【人事行政行為一覽表】,核定先行停職屬於行政行為,可以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