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修法 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
第60條
初領或補領國民身分證,應由本人親自為之。換領國民身分證,由本人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但更換相片換領者,應由本人親自為之。戶長親自或委託戶內人口辦理全戶或部分戶內人口之遷徙登記時,須同時申請戶內人口之換領國民身分證,不受前項須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之限制。
9 初領或補領國民身分證,應由下列何人為之? (A)由本人親自為之 (B)由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