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對於行政執行法間接強制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包括代履行 ..-阿摩線上測驗
2F 起床塔冊啦(111警特已上 小六下 (2022/02/09)
行政執行法§2 本法所稱行政執行,指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即時強制。 行政執行法§28 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行政執行法§29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執行機關得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之。
前項代履行之費用,由執行機關估計其數額,命義務人繳納;其繳納數額與實支不一致時,退還其餘額或追繳其差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