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公職◆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9 構成侵權行為之過失,其注意義務,係採何種基準?
(A)一般人之注意
(B)善良管理人之注意
(C)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
(D)平均人之注意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as7945g 小一上 (2014/09/01)
侵權行為→(抽象輕)過失責任→善良管理人...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4F
Tangerine Hsu 高三上 (2017/05/28)

最高法院19年上字第2746號判例:

...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5F
n4687102 大一下 (2018/11/13)

樓上3F的大大好像講錯了,受領延遲是負「非常事變責任」,不是「欠一般人注意」,而是比一般人注意重很多很多!

把困擾我很久的過失責任,整理一下,給大家參考:

重大過失(一般人注意)具體輕過失(自己事務)抽象輕過失(善良管理人) 無過失
民410贈與民590無酬寄託民590有酬寄託民110無權代理
民434租賃物火滅民535無酬委任民535有酬委任民891質權人轉質
民175免危管損民635運皮包毀保留民933準888留置權人保管消7企業經營者
民796越界建築民672合夥民888質權人保管民359瑕疵擔保
土70地政人登錄
國賠2-2因公損民之政府民606旅店客物損毀
國賠2-2因公損民之公務員
民184侵權損害民607飲店客物損毀


民434承租人使用民634運送喪失、遲到


民466故意不告知瑕疵民634運送客傷、遲到


民468借用人保管民231債務人延賠


民1109監護人損害民525著作出版毀失




6F
金榜題名 高一下 (2018/12/19)

因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過失之有無,應以是否怠於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斷者,茍非怠於此種注意,即不得謂之有過失。(19上
字第2746號判例)可知(B)為本題正確選項。

9 構成侵權行為之過失,其注意義務,係採何種基準? (A)一般人之注意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