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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王先生為某縣政府公務人員,不服服務機關將其年終考績列為乙等,
【題組】9 王先生應向何機關提起救濟?
(A)向服務機關之訴願審議委員會提起訴願
(B)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
(C)向地方法院提出聲請
(D)向服務機關提起復審


答案:D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yalin 大二下 (2011/08/02)
1.對未改變公務人員身分的考績評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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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Kaori Yamazak 大二上 (2019/12/06)

最佳解,丙等已經可以提起復審和行政訴訟。依據最高行政法院 104年8月25日104年8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憲法第18條所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包括公務人員任職後依法律晉敘陞遷之權,為司法院釋字第 611號解釋所揭示。而公務員年終考績考列丙等之法律效果,除最近 1年不得辦理陞任外……, 未來 3年亦不得參加委任升薦任或薦任升簡任之升官等訓練……,於晉敘陞遷等服公職之權利影響重大。基於憲法第16條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意旨,應無不許對之提起司法救濟之理。」上開決議亦已有擴大公務人員得提起司法救濟範圍之意旨。據此,有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對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考列丙等事件,既於其晉敘陞遷等服公職權利有重大影響,而得提起行政訴訟,則本會歷來所認應依申訴、再申訴程序提起救濟,即不再援用,自104年10月7日起,改依復審程序處理,俾使考績(成)考列丙等之受考人得以提起司法救濟

8F
KENNY 國三下 (2020/12/11)
100年 - 100年 - 100 交通事業公路、港務升資考試_佐級晉員級_公路、港務業務類:行政法概要#4581 #4581 --9題
9F
小寶 研一下 (2021/04/12)

這題已與現在法規有年代差距

建議刪去這題吧,當年答案給B 

是沒錯的。

但109年保訓會已經通過,拿乙是行政處分

既然是行政處分就可以覆審然後打行政訴訟了 

【已刪除】王先生為某縣政府公務人員,不服服務機關將其年終考績列為乙等,【題組】9..-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