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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債篇&物權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9 甲有 A 地,乙明知 A 地為甲所有,未經甲同意,占有 A 地使用收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應返還甲其使用收益 A 地之不當得利
(B)乙應金錢賠償甲對 A 地之使用收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C)乙不法管理甲之 A 地,甲得請求乙償還其對 A 地之使用收益
(D)乙適法無因管理甲之 A 地,甲得請求乙償還其對 A 地之使用收益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josephine2000 國一下 (2016/03/04)
第172條  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者,其管理應依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以有利於本人之方法為之。 依提意,乙明知 A 地為甲所有.....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小米 小一上 (2016/07/19)
甲乙無因管理不成立,是用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5F
lesley666116 幼兒園下 (2017/09/06)

民法第177條:

管理事務不合於前條之規定時,本人仍得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而本人所負前條第一項對於管理人之義務,以其所得之利益為限。

nn前項規定,於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之者,準用之。

所以,甲乙間是準無因管理,不是適法無因管理,依民177條第2項規定本人仍得享有管理所得之利益。

6F
n4687102 大一下 (2018/11/01)



無法律義務管理他人之事

為他人適法的無因管理不違被管理人意思
為他人不適法的無因管理不違被管理人意思
為自己不法管理(明知、故意)侵權行為
為自己誤信管理(過失)不當得利


不法管理:明知為他人事務,為自己之利益而管理

本題甲是自己占有使用收益,所以是「為自己」,不適用「無因管理」。但至於要用不法管理或誤信管理,題目沒有說明。

(A)誤信管理(不當得利)(對)

(B)侵權之損害賠償(對)

(C)不法管理(對)

(D)無因管理(錯)

9 甲有 A 地,乙明知 A 地為甲所有,未經甲同意,占有 A 地使用收益。下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