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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9. 甲意圖供行使之用,以剪貼影印方式,將乙簽發之支票影本的金額壹萬元改為壹拾萬元,依判例之見解,甲應構成何罪?
(A)變造有價證券
(B)偽造有價證券
(C)偽造私文書
(D)變造私文書


答案:C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詹姆士 高二下 (2016/05/23)
裁判字號:84年台上字第1426號支票為有價證券,支票上權利之移轉及行使,與其占有支票有不可分離之 關係,一旦喪失占有,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享有支票上之權利,因而支票 原本,有不可替代性。上訴人既無變造本件支票,僅以剪貼影印方式,將 支票影本.....看完整詳解
11F
胡愛晏 大二下 (2019/03/28)

變成有效,從有到有,裝成有

偽裝無效,從無到有,還是無

12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9/07)

(A) 變造有價證券(X)
(B) 偽造有價證券(X)
(C) 偽造私文書(O;支票影本無支票功能故屬偽造(無中生有),此影本僅得表示債權類似契約文書)
(D) 變造私文書(X)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 84 年台上字第 1426 號 刑事判例 裁判案由:偽造有價證券等罪 裁判日期:民國 84 年 03 月 28 日 裁判要旨:支票為有價證券,支票上權利之移轉及行使,與其占有支票有不可分離之 關係,一旦喪失占有,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享有支票上之權利,因而支票原本,有不可替代性。上訴人既無變造本件支票,僅以剪貼影印方式,將支票影本之金額壹萬零柒佰玖拾肆元,改為柒佰玖拾肆萬元,而支票影本不能據以移轉或行使支票上之權利,顯與一般文書之影本與原本有相同之效果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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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Gray Meng 國三下 (2021/05/11)

個人理解是這樣,還請各位考友指教:

支票的影本「不具」有票據的功能,所以不是有價證券

但其仍然有作為該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明效果,所以是「私文書」

而本例用剪貼影印的方式,已經算是「無中生有」了,不是對現有的影本做塗改

所以應該論「偽造」,而非「變造」

9.甲意圖供行使之用,以剪貼影印方式,將乙簽發之支票影本的金額壹萬元改為壹拾萬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