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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法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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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關於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公務員犯罪加重處罰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最低刑期十二年以上
(B)僅限合法執行職務時
(C)以故意或過失犯凟職罪章以外各罪者
(D)若甲為某地方法院檢察處書記官,若僅利用其書記官身分犯罪,並無假借職務上機會,則不成立本罪
公職◆刑法
-
刑法題庫1-1000-9#6504
答案:
D
難度:
簡單
0.654
討論
私人筆記( 0 )
1F
Huang Sharon
國三下 (2012/10/05)
並無假借職務上機會
依刑法第134條規定:「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不在此限。」
檢舉
2F
曾哈啾
高三上 (2023/06/06)
(C) 以故意或過失犯凟職罪章以外各罪者
錯在"過失"
第 134 條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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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關於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公務員犯罪加重處罰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