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構造建築物鋼結構施工規範4.5 檢驗4.5.1 一般規定 1.檢驗區分(1)自主檢驗:自主檢驗由承造人負責執行,須確認所有使用材料及施工方式, 符合契約及相關規範要求。(2)起造人抽驗:起造人有權執行抽驗,或委由監造人或承造人執行,抽驗結果 應適時回報起造人,若抽驗結果未符合契約及相關規範要求時,應立即通知 承造人進行改善作業,以避免工程延誤。相關檢測費用依契約規定處理,如 契約未規定,則依雙方協議處理。
54 下列有關鋼構造建築物檢驗之敘述,何者不正確? (A)非破壞檢驗可用超音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