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第 8 條 查核小組查核結果,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列為丙等:一、混凝土結構物鑽心試體試驗結果不合格。二、路面工程瀝青混凝土鑽心試體試驗結果不合格。三、路基工程壓實度試驗結果不合格。四、主要結構與設計不符情節重大。五、主要材料設備與設計不符情節重大。六、其他缺失情節重大影響安全。前項各款規定涉及相關試驗之判定標準者,應依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等相關法令或契約規定之設計標準辦理。原查核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應於試驗結果判定完成後,始通知機關查核成績;試驗結果為不合格時,其成績以六十九分計。
41 若查核小組就工程品質查核後發現了以下 何項缺失,得不將該工程列為丙等?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