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又稱學齡前教育或幼兒教育,通常是指對胎兒至進入初等教育(小學)前的兒童所進行的教育、組織的活動和施加的影響。它的教育對象包括胎兒、嬰兒(0-3歲)、幼兒(3-6、7歲)。學前教育包含了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以及人際教育。
94.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與何者一起就學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