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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A 畢業於波蘭某大學醫學系,向考選部提出報考 99 年第 2 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 師考試分試第 2 試之申請,考選部以報考人必須繳驗經評鑑合格,並辦理臨床實作訓練之醫療機構 所開立之實習期滿成績及格證明,始得應考為由,通知 A 補正,並拒絕 A 應試。試問 A 應提起何種 訴訟類型才能保護其應考權利?
(A)撤銷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確認訴訟
(D)給付訴訟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成成 (2011/09/22)
第五條(請求應為行政處分之訴訟)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萬家香 高二下 (2013/08/06)
拒絕 A 應試====>要提起課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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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我要上郵局 大三上 (2016/05/28)
問一下喔
這題有關課予義務訴訟之前的訴願麻??

4F
白羅 小二上 (2022/12/20)
甲想要參加考試,要請求考選部作成准許應考之決定,撤銷訴訟僅得撤銷拒絕應考部分。

A 畢業於波蘭某大學醫學系,向考選部提出報考 99 年第 2 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