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特殊教育法(民86)第29條亦明訂各級 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及社經地位文化不 利之資賦優異學生,應加強鑑定與輔導。
47. 依我國特殊教育法規定,下列哪些類型的資優生應加強鑑定與輔導,並視需要調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