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於 108 年 12 月 7 日中午某時許,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高雄市某巷
口附近,適有未滿 14 歲之 A 女參加學校活動結束後,獨自行走於該處,
竟將 A 女強行拉進其所駕駛之汽車內,載往不詳地點,以非法方式剝奪
A 女之行動自由,隨即違反 A 女意願,予以強制性交得逞後逃逸。嗣 A
女於同日下午某時許,告知其母 B 女上情,由 B 女陪同前往某醫院驗
傷、採證,經該院人員主動通報警察前往處理,將採得 DNA 型別輸入
檔案資料庫。旋由員警乙開始調查,調閱巷口監視器影音檔案,分析、
過濾影像,及經 A 女指認後,發覺甲為犯罪嫌疑人,於翌日(即同年月
8 日)下午某時許接獲線報,旋即掌握甲行蹤,認情況急迫而逕行拘提,
於執行後即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員警乙乃因蒐集證據之必要,違反甲
之意思,強制採取甲之唾液,經送鑑定比對結果與前開建檔資料相符。
案經檢察官偵結起訴,於審理中甲否認犯罪,聲請傳喚 A 女到庭作證,
惟 A 女出具醫師診斷證明書顯示已罹患嚴重之創傷症候群,不願再回憶
該件往事,法院傳訊 B 女除供述 A 女向其哭訴情節外,並陳明 A 女已
離家出走暫不知去向之情況。法院乃不待 A 女到庭接受交互詰問,欲審
結案件。甲就下列主張是否有理由?試申論之。
⑴警方逕行拘提甲及未得同意強制採取唾液,其程序俱屬非合法。(1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一)本案強制處分均不合法
1.本案逕行拘提不何法
(1)不符合第88條之1所稱要件,本案中未見有現行犯,因此沒有第一款適用,沒有脫逃的情況,不符合第2款
並沒有遇到警方盤查而逃逸,不符合第3款。本案客觀上並沒有逃亡的情況,不符合第4款。
(2)本案雖有檢察官補發拘票,但由於其要件不符合,縱使核發拘票也不生合法效力
2.本案採採取唾液不合法
(1)本案未有檢察官或法官同意核發鑑定許可書。
(2)也無205條之2的適用,本條適用為有合法拘捕為前提,既然本案拘捕不合法,當然沒有本條適用的餘地。
詳解
警方緊急拘提是否合法?(簡答)
(一).拘捕部分
1.無拘票不符合拘提
2.不符合現行犯逮捕
3.不符合通緝犯逮捕
4.不符合檢察官逮捕
5.有無88-1適用?
(1).依照88-1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本案為強制性交且與未滿14歲之女子,屬於七年以上之罪
(二).強制採驗部分
1.刑訴205-2規定,可以採唾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