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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4年 - 114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執行官: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129538
科目: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年份:114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一、甲住所設於 A 縣境內,某日依社會救助法第 18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向 A 縣政府(下稱 A)申請醫療補助。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之問題:
參考法條:社會救助法第 3 條第 1 項規定: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 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第 18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檢同有關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 醫療補助:一、低收入戶之傷、病患者。」

申論題內容

 (一) A 若駁回甲之申請,處分書之送達,得否送達於甲之工作場所或由其 住所之社區管理員簽收?(1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