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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概要題庫

【非選題】
三、甲乙丙合夥事業於93年1月1日成立。其原始投資額如下:

$ 80,000

120,000

180,000

根據合夥契約,合夥年度損益應依下列規定分配給合夥人:

⑴全年薪資:

甲 $12,000 ; 乙 $10,000 ; 丙 $8,000 

⑵按該年度甲、乙、丙的平均資本額給予8%利息。(不含定期 提用)

⑶剩餘部分平均分配。

另有資料如下:

①合夥事業93年12月31日截止年度之淨利為$48,600。

②甲在93年7月1日增加對合夥事業的投資$20,000。

③丙在93年10月1日自合夥事業提用$30,000。

④93年度中,甲、乙與丙都對其可享之淨利作定期提用,每 人各取用$10,000。

試作:(15分)

【題組】㈡編表列明各合夥人在93年12月31的資本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