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

【非選題】
四、甲駕駛車輛行經高雄市某巷口,遭該市警察局員警乙以警用機車攔下,甲未依指示 下車,意圖衝撞攔檢員警。乙隨即拔出配槍,並朝車窗喝令下車,旋即朝駕駛座開 槍射擊,致甲受傷。 【參考法條】警械使用條例第 11 條: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應 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 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意之行為,各 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 前二項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試問:

【題組】(二)甲依警械使用條例第 11 條第 2 項規定,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法院應如何裁判?(1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