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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6年 - 106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62406
科目: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
年份:106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請依災害防救法之規定,申述災害防救計畫包含那些計畫?各該計畫應如何擬定、 核定及定期檢討?(25 分)

詳解 (共 8 筆)

詳解 提供者:ro2000000

幾位大老可以排版一下再貼上...不然大家不方便看就浪費了你們的苦心了

詳解 提供者:chun

災害防救計畫應包含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及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一、擬定機關 (一)災害防救基本計畫: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 (二)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會報執行單位 (三)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公共機關、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 二、核定機關: (一)災害防救基本計畫: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二)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經各該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並報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備查 (三)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公共機關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報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 三、定期檢討 (一)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每5年檢討之 (二)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每2年檢討之

詳解 提供者:ANDrew
一、災害防救計畫:指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 防救計畫。 二、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由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擬訂,經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 後,由行政院函送各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 據以辦理災害防救事項。 前項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應定期檢討,必要時得隨時為之。 行政院每年應將災害防救白皮書送交立法院。 公共事業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擬訂災害防救業務計畫,送請中央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核定。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就其主管災害防救事 項,擬訂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報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 直轄市、縣 (市) 災害防救會報執行單位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相關災 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潛勢特性,擬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經各該災 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並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備查。 前項直轄市、縣 (市)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不得牴觸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及相 關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鄉 (鎮、市) 公所應依上級災害防救計畫及地區災害潛勢特性,擬訂地區 災害防救計畫,經各該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並報所屬上級災害防救 會報備查。 前項鄉 (鎮、市)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不得牴觸上級災害防救計畫。 三、 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每五年應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就相關減災、 整備、災害應變、災後復原重建、科學研究成果、災害發生狀況、因應對 策等,進行勘查、評估,檢討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必要時,得隨時辦理之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每二年應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第二十三 條第二項、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及災害防救基本計 畫等,進行勘查、評估,檢討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必要時,得隨時辦理之 。 公共事業每二年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相關減災、整備、災害應變、災 後復原重建等,進行勘查、評估,檢討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必要時,得隨 時辦理之。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每二年應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 二項、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 災害防救計畫、地區災害發生狀況、災害潛勢特性等,進行勘查、評估, 檢討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必要時,得隨時辦理之。直
詳解 提供者:江彥群

1.

災害防救法  第二條 第一項 第三款

災害防救計畫:指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2. 

(1)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災害防救法 第 17 條  第一項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由 [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 擬定,經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核定,由 [行政院] 函送 [各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 [直轄市、縣市政府] 據以辦理災害防救事項。

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第 7 條

[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 每5年應依災害防救法  第 17 條第2項規定(前項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應定期檢討,必要時得隨時為之),就相關減災、整備、災害應變、災害復原重建、科學研究成果、災害發生狀況、因應對策等,進行勘查評估,檢討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必要時得隨時辦理之。

(2)  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災害防救法 第 19 條  第一項

[公共事業] 應依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擬訂 災害防救業務計畫,送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

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第 8 條 第二項

[公共事業] 每2年應依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相關減災、整備、災害應變、災後復原重建等,進行勘查評估,檢討 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必要時得隨時辦理之。

災害防救法 第 19 條  第二項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 應 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就其主管災害防救事項,擬訂 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報請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核定後實施。

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第 8 條 第一項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 每2年應依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減災事項、整備事項、災害應變措施事項、災害復原重建事項等,進行勘查評估,檢討 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必要時得隨時辦理之。

(3)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災害防救法 第 20 條  第一項

[直轄市、縣 (市) 災害防救會報執行單位] 應依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相關 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及 地區災害潛勢特性,擬訂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經 [各該災害防救會報] 核定後實施,並報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備查。

災害防救法 第 20 條  第三項

[鄉 (鎮、市) 公所] 應依 上級災害防救計畫 及 地區災害潛勢特性 ,擬訂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經 [各該災害防救會報] 核定後實施,並報所屬 [上級災害防救會報] 備查。

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 及 [鄉(鎮、市)公] 所每2年應依本法減災事項、整備事項、災害應變措施事項、災害復原重建事項規定、災害防救計畫、地區災害發生狀況、災害潛勢特性等,進行勘查、評估,檢討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必要時,得隨時辦理之。

詳解 提供者:Chiou Shiang Ning
災害防救計畫包含 1.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災害防救地區計畫 2.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 擬定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 每5年定期檢討 必要時隨時可以使用 行政院每年擬定災害防救白皮書送立法院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 依基本計畫 擬定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 公共事業 依基本計畫 擬定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 每2年定期檢討 必要時隨時可以使用 災害防救地區計畫 依基本計畫 業務計畫 地區潛勢特性 擬定地區計畫 各該災害會報核定 報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備查 每2年定期檢討 必要時隨時可以使用
詳解 提供者:李維哲
(一)基本計畫 1.整體之長期災害防救計畫。 2.災害防救業務計畫與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之重點事項。 3.其他經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認為有必要之事項 。 (二)業務計畫與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1.災害預防相關事項 。 2.災害緊急應變相關事項 。 3.災害復原重建相關事項。 4.其他行政機關.公共事業.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災害防救會報認為必要之事項。 (三)災害防救計畫之擬定.核定及定期檢討 計畫名稱 擬定機關 核定機關 定期檢討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每五年 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中央災害業務主管機關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每兩年 公共事業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各災 各該災害防救會報 每兩年 害防救執行單位 備註: 各種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或地區災害防救計畫間有所牴觸而無法解決事項,應報請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協調之。
詳解 提供者:birdbird740117
災害防救法第二條 災害防救計畫:指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指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之全國性災害防救計畫 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指由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與公共事業就其掌理業務或事物擬定之災害防救計畫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指由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災害防救會報核定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災害防救計畫 災害防救法第17條 1.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由災害防救委員會擬定,經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由行政院函送至各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據以辦理災害防救事項 2. 前項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應定期檢討,必要時,得隨時為之 3. 行政院每年應將災害防救白皮書送交立法院 災害防救法第6條 行政院設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其任務如下: 一、決定災害防救計畫之基本方針 二、核定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之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三、核定重要災害防政策與措施 四、核定全國緊急災害之應變措施 五、督導、考核中央、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相關事項 六、其他依法令所規定事項
詳解 提供者:kbphmj81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災害防救地區計畫 災害防救業務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