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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包括土地法、國土測繪法及地籍測量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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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測量製圖: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包括土地法、國土測繪法及地籍測量法規)#13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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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測量製圖: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包括土地法、國土測繪法及地籍測量法規)#134551
科目:高考三級◆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包括土地法、國土測繪法及地籍測量法規)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測量製圖: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包括土地法、國土測繪法及地籍測量法規)#134551
科目:
高考三級◆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包括土地法、國土測繪法及地籍測量法規)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三、建築改良物(以下簡稱建物)測量,包括建物第一次測量及建物複丈。 未登記之建物得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但有何種情形不得申請測量? 又,已登記之建物,申辦分割登記,須符合那些要件?應檢附何種文件? 請依規定分述之。(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nomi
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 259 條
新建之建物得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測量
:
一、依法令應請領使用執照之建物,無使用執照。
二、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完成無使用執照之建物,無土地登記規則第七十九條第三項所規定之文件。
第
288 條
已登記之建物申辦分割,以分割處已有定著可為分隔之樓地板或牆壁,且法令並無禁止分割者為限。
申請建物分割,應填具申請書檢附分割位置圖說及編列門牌號證明文件為之。經法院判決分割者,依法院確定判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