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4年 - 104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社會工作: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41084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年份:104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三、我國性別暴力防治政策的推動與相關制度的建構之成果為何?推動迄今,有那些主 要問題需要檢討並予以改善?(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104社工師105社行上榜
家庭暴力防治法:
重大修訂[編輯]
  • 2007年3月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家暴法修正案,此次修正案中擴大保護令的聲請對象,將沒有結婚的男女同居關係或同性戀關係,皆納入家暴法適用範圍。同時,聲請保護令者免徵1000元的裁判費。[7]
批評與檢討[編輯]
30px-Wikisource-logo.svg.png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 外籍、大陸配偶之社會問題:有人認為,目前針對外籍、大陸配偶的法令存有許多盲點,造成這些配偶因為爭取子女監護權不易,或是出入境的問題,而必須被迫忍受家庭暴力。[8]
  • 實際執行問題: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檢討家庭暴力防治成果時指出,部份比較民風淳樸的縣市,對家暴充滿迷思,造成執行成效有很大空間待改進;相關執行人員對家暴抱有成見、性別迷思,則使被害人受到二次傷害;此外,僅不到一成的加害人被要求接受積極的輔導學習,顯見家庭暴力防治法民事保護令制度,尚有很大的努力空間。[9]
  • 資源投入不足:有人認為,社政體系在人力、經費的編制上不足,無法發揮效能。建議應該透過策略聯盟與企業結合取得更多資源。[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