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之滅火設備分類如下: 一、第一種滅火設備:指室內或室外消防栓設備。 二、第二種滅火設備:指自動撒水設備。 三、第三種滅火設備:指水霧、泡沫、二氧化碳或乾粉滅火設備。 四、第四種滅火設備:指大型滅火器。 五、第五種滅火設備:指滅火器、水桶、水槽、乾燥砂、膨脹蛭石或膨脹 珍珠岩。 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場所、加氣站、天然氣儲槽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儲槽之 防護設備分類如下: 一、冷卻撒水設備。 二、射水設備:指固定式射水槍、移動式射水槍或室外消防栓。第五種滅火設備除滅火器外之其他設備,依下列規定核算滅火效能值: 一、八公升之消防專用水桶,每三個為一滅火效能值。 二、水槽每八十公升為一點五滅火效能值。 三、乾燥砂每五十公升為零點五滅火效能值。 四、膨脹蛭石或膨脹珍珠岩每一百六十公升為一滅火效能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