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ing-Andersen於著作中提出「福利體制」(welfare regimes)的概念,其藉由福利去商品化(de-commodification)、福利的階層化(stratification)效果、及市場與政府間的關係三個概念,歸納出自由的(the liberal);組合主義的(thecorporatist)或保守的;以及社會民主的(the social democratic)三種西方福利國家體制,並分別以美國、德國、瑞典為代表國家。然而,西方福利體制不足以完全解釋東亞國家的特性,學者Jones認為家庭在東亞的福利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稱之為「家戶的福利國家」(Oikonomic WelfareState);亦有學者認為儒家文化、甚至亞洲價值是東亞特色之所在。因此,有關東亞國家的福利體制,一方面具有視經濟成長為社會進步先決條件的發展主義特性,另一方面因以儒家文化為主體,家庭在福利提供中扮演相當關鍵的角色,具濃厚的家庭主義色彩。整體而言,東亞國家的福利制度可歸納為具有以下特性:第一、重視經濟成長優於福利分配。第二、家庭在福利提供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第三,政府的福利角色較低。第四、政府在有限的、相對少量的福利支出中,福利分配集中於某些特定的人口群體,例如受僱於政府部門的軍公教人員等。亦即福利提供存在著非普及性的現象,及不同人口群間的階層性。根據東亞福利體制的特性,說明「發展主義」與「家庭主義」的意涵如下:發展主義:主張由國家主導經濟的發展,並以快速的經濟發展速度,改善人民的生活,贏得人民的支持或不反對,取得其政權的合法性。當國家的政治與經濟朝向成熟發展的過程中,人們對於社會福利的期待與要求也相對逐漸增加。因此,發展主義認為,東亞各國之經濟越自由化發展、政治越民主化發展,社會福利的內容與種類就越多樣化。家庭主義:主張直接對於家庭以外的親屬,藉由密切連帶關係與強烈義務維持而展現的大家庭關係。在傳統農業社會裡,家庭主義的氣氛濃厚,不僅重視家庭團結與鞏固,也將大家庭的維繫建立在家庭主義的基礎上。然而,隨著工業化、都市化與個人主義之發展,自由與自我的不斷強調,家庭主義觀念日益淡薄,小家庭取代大家庭,個人價值替代家庭價值。但是因為東亞國家受儒家思想影響甚深,也多將家庭視為社會最基礎的單位,因此政府在規劃社會福利時,大多以家庭為福利給付單位,社會福利政策的方向上也顯示出福利體系主要在於維護家庭功能而非取代家庭功能。因此,就台灣近十年福利發展的特性,歸納如下:家庭結構變化導致家庭功能不穩定:過去傳統的大家庭所能發揮的支持功能,隨著家庭小型化以及單親、跨國、不婚等形式家庭的增加,必須面對傳統家庭在照顧兒童、老人、身心障礙者的能力下降,以家庭作為經濟與照顧支持基礎單位的可能性已越來越薄弱,相對並引發家庭暴力、文化衝突等新型態的家庭問題。因此,近年來修訂家庭暴力防治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等便是社會福利政策在面對家庭結構變化衍生之需求所做的回應。人口老化的相對影響:台灣社會進入高齡化社會多年,老年人口的醫療成本、生活照護成本等支出將會逐步成長並造成工作人口的負擔。因此,近年來政府維持全民健保、通過國民年金法、規劃長期照護體系等,便是在考量家庭照護功能不足的趨勢下,針對老年人口的經濟安全以及生活照護安全所做的因應政策。貧富差距加大所產生的福利需求:隨著貧富差距越來越大,M型化導致新貧階級人口增加,加上外在經濟環境的不穩定,因此政府需重新審視貧窮的定義以及貧窮對現今個人與家庭的影響。而近年來政府修正社會救助法、放寬對低受入戶的認定標準,提出多項津貼式或現金式的福利措施以及急難救助專案,便是試圖縮小貧富差距或是協助未達貧窮標準的個人或家庭因應急難困境的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