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統計 2.編制機關單位 發布單位:行政院主計總處 編制單位:國事普查處人力調查科 3.統計範圍及對象:全台各縣市所有45歲以上自由從事經濟工作之戶籍人口(不含監管人口與武裝人口) 4.統計項目定義: 中高年齡勞動力:指45~64歲之可以工作人口,含就業者與失業者 就業者:45~64歲者從事有酬工作,或從事15小時以上無酬工作之家屬工作者 失業者:依國際勞動組織(ILO)規定,亦同其他國家規定符合下列其一者:1.無工作 2.隨時可以工作 3.有工作而未開始 4.正在尋找工作或已經找到工作並等待結業 5.等待恢復工作者 非勞動力:只在資料標準週內45~64歲不屬於勞動人口之民間人口,包括就學 料理家務 高齡 身心障礙 想工作而未找工作及其他原因而未工作亦為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