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試分別依「緊急醫療救護法」及「緊急救護辦法」,敘述「緊急醫療救護」及「緊 急救護」之定義及救護人員之規定,其異同為何?並說明「救護技術員」施行緊急 救護業務之地點有何限制?(25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緊急醫療救護法3
《緊急醫療救護》
一、緊急傷病.大量傷病患或野外地區傷病之現場緊急救護或醫療處理。
二、送醫途中之緊急救護。
三、重大傷病患或離島.偏遠地區難以診治之傷病患之轉診。
四、醫療機構之緊急醫療。
緊急醫療救護法4
《救護人員》
指醫師、護理人員、救護技術員。
緊急醫療救護法26
《救護技術員施行緊急救護地點》
一、緊急傷病或大量傷病患之現場。
二、送醫或轉診途中
三、抵達送醫目的醫療機構而醫護人員尚未處置前。
《緊急醫療救護》
一、緊急傷病.大量傷病患或野外地區傷病之現場緊急救護或醫療處理。
二、送醫途中之緊急救護。
三、重大傷病患或離島.偏遠地區難以診治之傷病患之轉診。
四、醫療機構之緊急醫療。
緊急醫療救護法4
《救護人員》
指醫師、護理人員、救護技術員。
緊急醫療救護法26
《救護技術員施行緊急救護地點》
一、緊急傷病或大量傷病患之現場。
二、送醫或轉診途中
三、抵達送醫目的醫療機構而醫護人員尚未處置前。
詳解
幫補充
緊急救護辦法3
緊急救護:指緊急傷病患或大量傷病患之現場急救處理及送醫途中之救護
緊急救護辦法3
緊急救護:指緊急傷病患或大量傷病患之現場急救處理及送醫途中之救護
詳解
再幫補充
緊急救護辦法2
本辦法所指之救護人員,為直轄市、縣 (市) 消防機關執行緊急救護任務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