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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5年 - 105年 教師檢定 幼兒園 幼兒發展與輔導#45803
科目:教師檢定(教檢)◆幼兒園◆學習發展與適性輔導(舊名:幼兒發展與輔導)
年份:105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1.何謂利社會行為(prosocial behavior)(2分)?教師應如何培養幼兒的利社會行為?試依據 四種不同的發展理論觀點(4 分),分別舉例說明其作法(4 分)。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提供者:姿勻
(1)所謂利社會行為,是指在團體社會裡個體會做出有利於人的行為,例如嬰幼兒起初會用微笑來討成人喜歡或者能獲得擁抱的機會,這是人類最初所表現得利社會行為其中一種。 (2)教師應如何培養幼兒的利社會行為,分別從四種發展理論觀點,分別敘述: 2-1心理分析理論:本我、自我、超我是中心論點,其中超我含有「良心」、「自我理想」,教師可於課堂及生活中,建立幼兒正確道德價值觀培養,以便幼兒在發展出『超我』的部分時,做出不違背自己的道德價值觀得利社會行為。 2-2行為論:教師藉由幼兒表現出利社會的行為給予讚賞、獎勵;教師由平日表現中看到幼兒有表現出助人、分享....等等利社會行為,利用獎勵、讚賞等方式來增強所表現的行為。 2-3社會學習論:此學者觀點主張幼兒有觀察的能力,並且能透過楷模而效法模仿;教師可以表揚做出助人、分享...等利社會行為的幼兒,讓其他幼兒經由觀察而效法利社會行為。 2-4認知發展論:理論主張幼兒主動察覺、自我組織、自我回饋而獲得;教師教學可藉由團體討論方式讓幼兒自我意會利社會行為並運用於生活中。
詳解 提供者:叉叉

(1) 利社會行為利社會行為指對他人有利且不求回饋之社會行為。

(2) 提供幼兒之間分享及合作的機會。

     透過戲劇扮演的活動以提昇幼兒的表徵能力進而幫助幼兒跳  脫以自我為中心的認知階            段。

       多介紹一些以利社會行為為主題的幼兒圖書及歌謠。

     對於幼兒的負面社會行為應耳提面命並輔導他了解該行為的後果以及達成自己目的、         滿足自己需求的正當變通方式。

(3) 心理分析學派人格的結構基本是由本我、自我、超我所組合而成。其中「超我」包含「良 

      心」與「自我理想」兩個系統自我理想為自己定下道德標準或理想良心卻判斷並管制個         體的行為使得個體在違背道德時感到罪惡並能抑制或重新指引那個違反道德的原始衝             動。個體在不違背自己的道德標準之下所表現出來的這些行為即可被稱為利社會行為。

      學習論主張個體的行為是經由環境中學習而來或被環境塑造而成尤其是透過獎賞和懲罰         的方式。幼兒與人分享或幫助失望無助者的利社會行為如果被加以稱讚或予以注意這樣的         行為將會持續或增強。但是利社會行為乃指對他人有利且不求回饋之行為所以它應是個         體自發的而非受外力控制的。然而MacCoby 等人就指出一種假設控制原本是來自外在           的但是長期下來個體的行為將會獨立於這些控制之外並轉為由自己管理自己的獎懲。

      認知社會學習論指出個體有豐富的機會去觀察別人的社會行為並進而模仿所以他們也       有機會透過觀察和模仿而學得利社會行為。在Bandura的看法裡觀察學習的過程涵蓋注意、       保留、動作再生和增強四階段。所以說個體模仿他人的利社會行為時必須先注意到一個利         社會行為榜樣並將之儲藏在意識中然後嘗試表現相同的行為最後這個行為必須得到外         在獎賞的增強使個體有動

      機繼續表現這個利社會行為。

      認知發展理論從皮亞傑對道德判斷的發展之看法中可知建構理 論亦能解釋個體社會行為       的發展。也就是說道德發展的過程不是個體內化外在的社會價值和規則而是個體內在的         建構過程更甚者Kamii還聲稱外在控制會阻礙個體自主性的養成。隨著年齡的增長和認知       能力的成熟個體逐漸自主自己的道德推理模式。皮亞傑堅信幼兒會透過在遊戲中解決紛             爭逐漸了解到社會生活的運作模式乃是建立於對每個人都有利的共同目標上。

詳解 提供者:管管兒
答1:在團體社群裡,能做出對團體好的事情和行為即為利社會行為 2:心理社會(危機)發展論-艾瑞克森提出,可讓3-6歲(積極與主動)的幼兒展自己的負責任態度,讓自 己有成就感,以培養利社會行為的產生.例如:老師供小幫手制,讓幼兒感到成就感,久而久之便會 做出利社會行為. 行為學派-史金納提出的代幣制度.例如:當幼兒表現出好的行為時給予獎賞,讓幼兒為了得到好報 酬下次就會繼續表現出好的利社會行為.
詳解 提供者:新約

利社會行為會隨著幼兒的成長慢慢形成,教師可以運用一些策略,幫助幼兒發展利社會行為,此題將解釋何謂利社會行為,並依據四種不同的發展理論觀點,說明教師應如何培養幼兒的利社會行為,再加以舉例說明,以下分述。

(1)對社會發展有利的行為,會隨著幼兒的成長逐漸形成。

(2)a.社會學習論:在生活中建立模範,讓幼兒模仿學習,進而發展利社會行為。

     舉例:大人先以身作則,不口出惡言,耐心聽他人說話,對人有禮貌。

   b.行為主義:使用操作制約的策略,漸漸塑造幼兒的利社會行為。

     舉例:運用正增強的方式,若是幼兒遵守斑規便給予獎勵。

   c.人本主義:尊重幼兒自主發展,提供和諧,友善環境讓幼兒發展利社會行為

     舉例:經營友善班級氣氛,遇到問題時大家共同討論,尊重每一位的意見。

   d.認知發展論:讓幼兒經由互動改變既有認知模式,進而發展利社會行為。

     舉例:讓幼兒在互動中學習,遇到爭執時適時引導,從錯誤中學習。

利社會行為的發展對於幼兒十分重要,教師應當重視並且有智慧的引導,幫助幼兒發展利社會行為。

詳解 提供者:SupportMeAlways
1.利社會行為: 是指對自己以外的他人或環境有利之行為。 對人而言,例如關心,同理,協助,合作等正向行為 ; 對環境而言,如關心社區或社會議題,參與環境保護活動等皆屬之。 2.人是群性的生物,無法離群而獨立,所以教導幼兒正確的生活態度與有利社會的行為,是教師重要的課題。 以下分別依四種不同的發展理論觀點,舉例說明教師如何培養幼兒的利社會行為: (1)操作制約: 幼兒的行為皆受到外在的刺激影響而產生 ,故教師應該利用增強及塑造的原理,去強化幼兒的利社會行為, 常使用的方法如:正增強,負增強,消弱及懲罰等。 (2)社會學習: 班杜拉認為幼兒的學習常受到身邊重要他人的影響,教師可以身作則,作為幼兒的楷模; 亦可公開的讚許表現利社會行為的幼兒,讓其他幼兒經由觀察而學習之。 (3)需求理論: 馬斯洛認為若能滿足幼兒的基本需求,自然能引發幼兒向更高的需求層次邁進。教師透過主動的關心, 滿足幼兒的饑餓需求及提供安全感,營造愛與隸屬的環境,幼兒在此環境中自然能夠尊重自己和他人。 (4)Rogers的自我論: 此理論認為幼兒有主動學習的能力,並且強調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的態度。 教師在教學時應真誠一致,無條件的積極關住,並且同理幼兒的感受,以符合幼兒能力與需求的教材 引發孩子學習的內在動機。
詳解 提供者:Hsin-ting Ho
一、利社會行為是幼兒在了解如何於他人產生社會互動之後,並且也了解跳脫自我中心為他人著想時所產生的社會行為。 二、教師可以透過1.角色扮演的方式,透過角色替取,幼兒可以學習去體會不同角色的感覺。2.分享的方式,了解每個人對於同一件事情會有不同的想法。3.小組遊戲的方式,讓幼兒輪流擔任小組中不同位置的腳色。4.增強的方式,鼓勵幼兒與其他人有更多互動,促成利社會行為。
詳解 提供者:selenacindychan
有益於他人的行為,即可稱為利社會行為,例如:助人,安慰他人   社會學習論:社會學習論認為個體可以從觀察中學習,亦即個體不需要直接經驗,從觀察他人的行為受到表揚,即會產生替代性學習。當幼兒出現主動幫助他人的行為時,教師可以公開表揚幼兒,使其他幼兒跟著模仿楷模,進而出現利社會行為   行為主義:當幼兒一出現利社會行為時,教師立刻給予增強(如:口語鼓勵,微笑),讓幼兒知道這樣的形位是教師所期待的良好行為,同時也能鼓勵幼兒未來再次出現利社會行為   認知發展論:教師可以在團討時間與幼兒公開討論什麼是友愛的行為?讓幼兒從討論中思考為什麼我們要幫助別人?從中培養幼兒願意主動幫助他人的心  
詳解 提供者:Sharon
利社會行為:幼兒做出有利於他人的社會化行為。是一種付出不求回報的行為表現。
詳解 提供者:hui
1.利社會行為為社會普遍認為正面、正向的行為。如:與他人相處時要有禮貌、與他人會微笑打招呼、會幫助別人。 2.教師藉由不同的理論,可以使用不同的方式培養幼兒利社會行為,依據社會模仿論的觀點,教師藉由觀察與鼓勵幼兒的利社會行為(如:幼兒主動幫助他人)其他幼兒會模仿表現良好的楷模、榜樣的利社會行為;依據心理分析論,幼兒能區辨本我、自我、超我,幼兒能藉由別人的期待,做出符合他人期待的利社會行為。;依據行為主義,教師能正增強幼兒良好的利社會行為,當幼兒做出符合社會期待的利社會行為或是幼兒做出明顯進步的利社會行為,如:對待他人有禮貌、以前不會主動打招呼現在會主動打招呼,教師會立即增強幼兒好的行為,幼兒也會繼續做好的行為。
詳解 提供者:邱美容
1.社會學習論:幼兒是個人與環境、行為互動藉由觀察、模仿,產生社會性行為,教師可運用〝楷模學習〞透過認同作用學習同儕的行為表現,或運用代幣制度ex集點卡,幼兒出現好的行為即給一顆蘋果,即滿十顆蘋果可換一樣小禮物,善用教師回饋鼓勵幼兒良好行為表現。 2.認知建構習論:個人經由環境互動中產生同化、調適的認知歷程,教師應以幼兒為主體,配合幼兒身心發展給予適當的學習認知,促進幼兒利社會行為。 3.人本主義:尊重幼兒個別差異,給予幼兒適性學習教育,教師營造自由、和諧的學習環境,讓幼兒在充滿關懷及愛的學習環境下,使幼兒樂於表現積極、正向、負責任的行為。 4.行為主義:視學習為刺激─連結的反應,關鍵在後效強化,透過增強〈正、負增強〉、消弱、類化、塑造等行為原則,增進幼兒良好行為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