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主題:公投法中立法院有公投提案權違憲?公投審議委員的認命規定違憲?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解釋字號:  釋字第 645 號 解釋日期:  民國 97 年 07 月 11 日 解 釋 文:  二、公民投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置委員二十一人,任期三年,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荐   ,送交主管機關提請總統任命之。」關於委員之任命,實質上完全剝   奪行政院依憲法應享有之人事任命決定權,顯已逾越憲法上權力相互   制衡之界限,自屬牴觸權力分立原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   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關鍵字:任期三年公投審議委員公投法委員二十一人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提請總統任命牴觸權力分立原則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