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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客體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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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客體錯誤,關於客體錯誤有分於『等價的客體錯誤』與『不等價的客體錯誤』,我國學者對於上述例子均採「法定符合說」,也就是不阻卻故意。行為人主觀上認識的事實就是「殺人」,而 客觀上真實發生的事實還是「殺人」,均在相同的客觀構成要件內,雖殺不同人,但「殺人」的構成要件都一樣,沒有因為殺了總統才是殺人,殺了遊民就不叫殺人!!!這樣「等價的客體」所以不能阻卻你的故意。關於客體上的等價、不等價是以「法益」來衡量。生命法益大家都是等價的!沒有因為身份高低而有不同。所以等價的客體錯誤都不阻卻故意,仍以故意論。 至於什麼情況下才會有過失或未遂… 就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或我真的是要殺你卻沒成功呀!!!!! 關於上述問題,我舉另一個例使你更易瞭解: EX:甲要砸乙的車,卻誤以為丙所開的公務車是乙的車而砸之,一個是「財產法益」,一個是「國家法益」就變成了客體不等價了(剛剛有說等不等價是以法律來分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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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不阻卻故意
、
客體錯誤
、
法定符合說
、
不等價的客體錯誤
、
國家法益
、
未遂
、
殺人
、
等價的客體錯誤
、
財產法益
、
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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