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建構效度、構念效度
因素分析目的在獲得量表在檢定測驗時的『建構效度、構念效度』(construct validity),利用因素分析抽取變項之間的共同因素(common factor),以較少的構面(因素)代表原來較複雜的多變項結構。譬如說在一份測量人格的測驗中,每一題都有它要測量的構念,藉由因素分析的方式,可以抽取出這些題目所要測的共同因素,所抽出的共同因素就可代表人格的構念。例如Cattell的人格理論,將人格的特質藉由因素分析的方式,取出了16組。 而以因素分析的方式來表達一份測驗的構念效度時,通常會看到的表式方式如下: 本量表26題,進行因素分析後,萃取出五個因素,即A、B、C、D及E,分別可解釋12.04%、11.42%、10.62%、8.58%及7.52%的變異量,合計可解釋50.18%的變異量。所有題目因素負荷量皆>.35以上,共同性介於.339-.726。
關鍵字:
構念效度、
Cattell的人格理論、
人格的測驗、
因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