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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用腳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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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用腳投票   “用腳投票”一詞來源於股市,最早由美國經濟學家查爾斯·蒂伯特(Charles Tiebout)提出,是指在人口流動不受限制、存在大量轄區政府、轄區間無利益外溢、信息完備等假設條件下,由於各轄區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和稅負組合不盡相同,所以各地居民可以根據各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和稅負的組合情況,來自由選擇那些最能滿足自己偏好的地方定居。也就是說,居民可以“用腳”(指遷入或遷出某地)來給當地政府投票。[1] [編輯] 用腳投票的解析   “用腳投票” 通過一種間接的治理方式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GE的股票在公開的證券市場上交易,所以無論是機構投資者還是中小個人股東都可以很容易地購買或拋售公司股票,也就是這種證券市場的高度流動性機制帶來了美國公司治理的成效。股東通過分析公司的財務資料以及間接獲取更多的公司內部信息來決定是否購買或出售公司股票。   例如,當股東對公司的經營狀況不滿時,他們會賣出手中的股票。如果眾多的股東都在拋售股票而只有很少人購買股票的話,股票交易價格必然會由於供給過量而下降。股東通過這種機制向經理人員傳遞滿意或不滿的信號。當股價低於其價值水平時,就會有投資者購買這一公眾公司的股票以換取被投資公司的控制權,並通過更換董事會成員間接更替公司管理層或直接更替管理層的方式介入公司治理行為。經理人員由於擔心被更替,因此加倍努力工作以維持公司股價。儘管股東無法直接介入公司治理,但這樣一種機制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解決相當一部分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委托代理問題。雖然所有權和控制權在錶面上是分離的,但實際上,股東在這種機制下仍然擁有對公司的最終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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