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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人事組織結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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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各主要國家如美、法、德等國,其人事組織結構有趨於何制之勢? (A)部外制(B)部內制(C)折衷制(D)獨立制 ~解析 : 一、自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世界重新建立起新秩序。一方是從中崛起的美國成為主導西方世界的盟主,打著資本主義的旗號在世界各地立足,並通過政治、經濟、軍事乃至文化的手段,爭取(或強行)發展中和落後國家接受美國的領導。 二、人事機構的類型 : (一)幕僚制(人事幕僚機關): 人事主管機構皆在最高行政權的管轄之下,它可以是最高行政機構的幕僚機關,也可以是各行政部門之內的幕僚機關,又分成: 1.部外制: 乃指從決策到執行到裁決,統統集中在一個人事機構裡,不受各部門主管指揮監督,較「獨立超然」(但「仍受最高行政首長管轄」)。 如: 美國1978年之前的「文官委員會」(注意 ! 「美國」於1978年通過《文官改革法》後改組人事機構,將「聯邦文官委員會」裁撤,改直屬總統指揮之「人事管理局」, 並另設「功績制保護委員會」;是以美國自1978年後人事體制己漸走向「折衷制」)、日本的「人事院」與我國考試院掌理政府人事行政. 2.部內制 = 德法制: 指各行政部門皆有本身的人事行政機構,掌理各該部門之人事業務.又稱「德法制」. 3.混合制(折衷制)= 英國制: 即取部內制與部外制之利弊,捨短取長,成立的人事機關,此制在考試上乃採部外制形式,而在其他銓敘事宜上,仍主張採部內制,以求避免影響行政首長之職權. 如: (1)「英國」1968年以前的人事體制. (2)「我國」在民國82年12月30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依法成立後,已成為「折衷制」. (3)1978年以後的美國。 參考的書籍是唐昱編著 各國人事制度第8、9頁 各國近年來人事機構的發展趨勢: 法國、德國自二次大戰後即為部內制迄今; 英國1968年以前屬折衷制,但在1968年設立文官部,1981年改設管理與人事部,1987年11月改設公職與科技局,1993改為公職與科技 局,1995年7月1日改為公共服務局,均屬部內制性質(英國1968年以後屬於部內制)。 美國1978年以前設置的聯邦文官委員會地位超然獨立,為部外制性質。但在1978年撤銷聯邦文官委員會,人事行政之職權改由隸屬總統 指揮之聯邦人事管理局負責,屬折衷制性質。 (二)獨立制 = 院外制:以我國考試院為代表.(為我國獨有的制度) 依憲法83條規定,考試院獨立於行政院之外,不相隸屬,綜纜全部人事行政權,統一決策與執行.故稱「獨立制」或「院外制」,以表示與「部外制」有區別. 民國56年 ( 即 1967年 ) 9月設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後,加入幕僚制而成為「折衷制」. 三、解題關鍵在於 : 題目中首先點出「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 即是指「1945年之後」。在那個時候,的確是從「部外制」趨向「折衷制」;而「現在各國人事」才是從「折衷制」趨向「部內制」 發展的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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