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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金谷酒數》出處(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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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谷酒數     典出石崇《金谷園詩序》:“余以元康六年(296年),從太仆卿出為使,持節監青、徐諸軍事徵虜將軍。有別廬在河南縣界,金谷澗中,去城十里,或高或 下,有清泉茂林,眾果竹柏,藥草之屬。金田十頃,羊二百口,雞豬鵝鴨之類,莫不畢備。又有永礁魚池土窟,其為娛目歡心之物備矣。時征西大將軍祭酒王詡當換 長安,余與眾賢共送往澗中。晝夜遊宴,屢遷其坐,或登高臨水,或列坐水濱,   時琴笙築,合載車中,道路並作。及住,令與鼓吹遞奏,遂各賦詩,以敘中懷,或不能者,罰酒三斗。   此典原意是講晉代石崇于金谷園宴請賓客,賦詩不成者罰酒三斗的故事。後遂用於泛指酒宴上罰酒之數。李白《春夜宴從弟桃李園序》:“如詩 不成,罰以金谷酒數”。清人陳忱《水滸後傳》第四十回:“諸位中有能詩的,各自做來;如不能者,罰依金谷酒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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