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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我國政策評估」之「缺失」與「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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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何項不是我國政策評估的缺失? (A) 政策目標不夠清晰、評估標準難以建立 ~是「我國政策評估」的「缺失」。 (B) 政策執行機關重視評估結果 ~不是「我國政策評估」的「缺失」。 (C) 機關內評估人員專業知識不足 ~是「我國政策評估」的「缺失」。 (D) 政策評估常偏重短期而忽視中長期政策的執行績效 ~是「我國政策評估」的「缺失」。   ANS : (B)   ~解析 :   「我國政策評估」之「缺失」與「改進」:   一、「我國」目前在「政策評估」方面仍存在著「相當多」的「缺失」,茲舉述重要者如下 : (一)「政策目標」→「不夠清晰」;「評估標準」→「難以建立」。→ (A) (二)「偏重」→「預評估」與「規劃評估」;「忽視」→「過程評估」( 執行評估 ) 與「結果評估」( 影響評估 )。→ (B) (三)「機關內」之「評估人員」→「專業知識」的「不足」。→ (C) (四)「政策方案」的「直接成本」→「計算困難」;而「間接成本」→「不易量化」,使「評估工作」→「不易周全」。 (五)「政策評估」常「偏重」→「短期」執行績效,而「忽視」其「中長期」政策的「執行績效」。→ (D) (六)「政策執行機關」不重視,甚至「抵制評估工作」,致使「政策評估」→「無法落實」。 (七)「不同」的「個人」、「機關」、「利益團體」對「評估」具有「不同」的「目的」,因而對「評估結果」從「不同角度」予以「解釋」,常使「結果」失去「客觀」與「真實」。 ※ 換言之,即「評估標準」缺乏「客觀性」→ 因「多元利害關係人」之「價值分歧」所致。 (八)「管理資訊」(「監測結果」)其「品質不一」,影響「評估」的「實施」及「評估」的「結果」。 (九)  「機關首長」不重視「評估結果」: 未重視「評估結果」的「處理」,常因「不可抗力」的「理念」而「逃避」其「行政責任」,使「政策評估」的「功能」→「無從發揮」。 (十)「政策行動」與「實際社會情況改變」 、「政策產出」、 「政策影響」之間的「因果關係」→「不易確定」( 不明確 ),導因於「政策過程」中所「出現」之諸多「干擾變項」。 ※ 影響「評估結果」的「公信力」。     二、對於「我國政策評估」之「缺失」的「改進方法」: 「我國」目前的「政策評估工作」既具有「若干缺失」,便應「設法」予以「改進」,而其「改進」的「重點」如下 : (一)「政策方案」的「目標」應求「明確」( 即「明確」訂定「政策目標」與「政策目的」) : 1.「主管政策評估」的「機關」應「研訂」一套「完整」的「政策 (計畫 ) 評估標準」; 2. 並建立「體系完整」的「政策評估模式」。 ※ 即「衡量」其「行政機關」之「生產力」的「模式」。 (二)「各機關人員」應「同時注重」並「落實」: 1.「預評估」( 規劃評估 ); 2.「過程評估」( 執行評估 ) ; 3.「結果評估」( 影響評估 ) 工作。 (三)「健全」其「研究發展考核」的「組織體系」: 1.「強化」其「研考部門」的「權責」; 2.「發揮」其「指揮統一」的「功效」。 ※ 即藉使發揮「良好」之「政策監測」的「功效」。 (四) 透過「甄選」及「訓練」的「方法」: 1.「加強評估人員」的「專業知識」; 2. 以「建立」其「評估」的「權威」。 (五) 加強「業務主管」及「執行人員」對「政策評估」的「正確認識」: 1.「了解政策評估」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2. 並「積極支持政策評估工作」。 (六)「各級行政機關」均應「健全」: 1. 意即利用「數位科技」建立「健全」的「管理資料系統」(電子化政府); 2. 藉以做為各機關「政策評估」之「資料庫」。 (七) 使「評估人員能夠「進一步提升」其「政策評估」的「技術」與「方法」之「操作」 : 意即「精進」其「政策評估」的「技術」與「方法」,並使「評估人員」熟悉 →「技術」與「方法」的「運用」,諸如 : 1.「計畫評核術」; 2.「成本利益分析法」; 3.「成本效能分析法」; 4.「重要路徑法」等。 (八)「審慎選擇」其「評估」的「對象」: 1. 並「提高」→「評估結果」的「實用性」; 2.「避免」將「評估結果」→「束之高閣」。 ※ 即「強化」應用「政策評估」之「結果」。 (九) 建立「政策知識管理制度」,以「促發」→「政策學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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