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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下列事件雖然是公法爭議,但是,法律特別規定不屬行政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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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試題:45 下列何者應由行政法院審理? (A)機車騎士因路面坑洞受傷請求國家賠償 (B)公務員懲戒案件 (C)民眾因妨害社會安寧秩序被裁處罰鍰,不服而提起救濟 (D)建商因申請建築物使用執照,遲遲未獲核發而提起救濟   依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下列事件雖然是公法爭議,但是,法律特別規定不屬行政法院審理:   政黨違憲解散事件。   選舉(罷免)訴訟:選舉或罷免無效、當選無效、罷免案通過無效及罷免案否決無效之訴訟。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件。   律師懲戒事件。   刑事補償事件。   國家賠償事件。但如於提起行政訴訟時,合併請求損害賠償者,則行政法院有審判權。   公務員懲戒事件。   依法官法所規定之法官、檢察官懲戒案件及法官職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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