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不在籍投票與不記名投票
所謂不在籍投票,或稱缺席投票,意指選民於其戶籍所在地之外,進行公職候選人選舉投票的一種制度,其類型大致包括通訊投票(選民以郵寄方式投票)、代理投票(選民委託他人投票)、或是申請投票(選民可申請在任一選區投票所投票)等。事實上,不在籍投票制度在國外已是一個普遍性的世界趨勢,無論是較早實施民主政治的美、英、西德等國,或是政治文化與我國相近的日、韓等國,甚至經濟發展較我國落後的馬來西亞等國,皆已實施多年,唯在我國,仍停留在紙上談兵階段,迄今仍未見政府相關部門積極推動。其中癥結何在?是法律層次有疑義?還是政治文化不成熟?是技術問題在作祟?還是說有其他的因素在阻撓? http://old.npf.org.tw/monthly/00203/theme-060.htm 不記名投票(秘密投票)的主要用意在於確保投票人個人自由意志的貫徹,不受他人影響;以秘密方式進行,可以讓投票者不必顧慮各種威脅利誘及情面干擾。 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CL/091/CL-C-091-253.htm
關鍵字:
不在籍、
代理投票、
個人自由意志的貫徹、
戶籍所在地之外、
投票、
民主政治、
申請投票、
缺席投票、
通訊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