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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天、周翊-教育原理與制度

主題:九年一貫課程在特殊教育的應用--調整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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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盧台華(93)九年一貫課程在特殊教育的應用:   九年一貫課程是以能力指標為設計課程、教學和評量的依據,依特殊需求決定維持原指標或調整後適用之指標,都必須針對各類特殊學生的學習狀況及需求,透過學習內容、歷程、環境及評量方式四種途徑進行調整,以下就此四向度調整之原則和作法加以說明:   (一)學習內容的調整原則和作法: 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普通教育課程,部分教材內容宜加以簡化並減量或將內容的材料分解成幾個部份,並降低其學習內容的難度,甚至將部份較難的內容以省略或替代的方式實施。   (二)學習歷程的調整原則和作法: 針對特殊需求學生之教學過程,指導各種適合該類特殊需求學生學習的策略,並適度的提供各種線索及提示或運用多元感官教學、變化不同的教學策略及教學活動,以引起興趣及注意。教學過程亦可以合作學習小組的方式提供學生互動的機會。此外,特殊教育教師入班與普通班教師一同進行合作教學(co-teach),對無論特殊需求或普通學生均有助益,亦是走向融合教育或達至「帶好每個學生」之目標最具體的教學策略。   (三)學習環境的調整原則和作法: 學習環境包括座位的調整,或在教室內組織不同的學習區域以提供適合個別差異的學習,盡量避免干擾和分心的布置。教師亦可指定小老師坐在特殊需求學生的旁邊以協助其學習。   (四)學習評量方式與標準的調整原則和作法: 針對特殊需求學生避免只用傳統的紙筆測驗,應根據學生的個別化教育目標的達成程度做為評量依據,並運用多元評量的方式如檔案評量、實作評量…等,以瞭解學生學習的歷程與成效。評量的時間需要給予彈性的調整,通常需要延長評量或考試的時間,評量時亦可依學生需要允許其使用科技輔具或專人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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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九年一貫課程調整原則學習內容學習歷程學習環境學習評量方式與標準特殊教育的應用能力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