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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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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人員於任用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時免職 。 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第1項:公務員之懲戒處分: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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