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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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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侵權行為意義: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客觀要件: 1. 需有加害行為 2. 行為需不法 3. 需侵害權利或利益 4. 致生損害 5. 損害與結果間有因果關係 主觀要件: 1. 需有責任能力 2. 需為故意或過失 本題的 A.C >>>延遲給付 D >>>>>解除契約 B>>>>>>涉及損毀財產,屬侵害財產權之行為 其中A.C.D並未涉及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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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侵權行為不法侵害他人損害與結果間有因果關係故意或過失致生損害行為需不法責任能力需侵害權利或利益需有加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