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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個人阻卻責任事由和個人解除責任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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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C)(D)個人阻卻責任事由和個人解除責任事由,係 為犯罪三階理論中(指構成要件、違法性、罪責三 者)「罪責」的探討 1、個人阻卻責任事由為因為不具責任能力而「不罰 」的情況,如未滿十四歲(刑§18Ⅰ)或精神障 礙(刑§19Ⅰ) 2、個人解除責任事由:指客觀上不可避免的行為, 而「減輕或免除其刑」,如不可避免的「防衛過 當」(刑§23後段)、不可避免之「緊急避難過 當」(刑§24Ⅰ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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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個人解除責任事由個人阻卻責任事由構成要件犯罪三階理論罪責違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