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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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假日工作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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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來解這題,同意的話麻煩鼓勵一下耶~~先看勞基法第39條:「..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意思就是說一般我們月薪制假日已經有算薪水給你了,若當天再去上班,要再多發一天薪水。勞委會解釋令是說,假日工作不滿8小時,還是以一天算。所以他的日薪是1200元,當天假日上班等於薪水是2400元。 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台八十三勞動一 字第 102498 號 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3 年 02 月 21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 第 24 、32 、39 、40 條( 98.04.22 )  要  旨: 勞工於假日工作時,除發給當日工資外,應再加發一日工資 全文內容: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條規定,勞工於假日工作時,工資應加倍 發給。所稱「加倍發給」,係指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日工資。此乃 因勞工於假日工作,即使未滿八小時,亦已無法充分運用假日之故,與同 法第三十二條延長每日工資應依第二十四條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或加倍 發給工資之規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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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假日工作加倍發給工資假日勞動基準法勞基法第39條勞工委員會月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