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4/1起,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主題:兒少法相關內容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第二節 少年法院處理事件的範圍 (少年第三條) 少年虞犯的要件為:       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者。 所以,第四點明明說參加不良組織,幫派是不良組織,而且阿文年僅17歲,所以應適用c而非b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關鍵字:兒少法兒少法相關內容犯罪未遂預備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