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兒童及青少年所遭受的虐待的種類
兒童及青少年所遭受的虐待的種類有那些? 答: 1.身體虐待: 有責任照顧兒童及少年福祉者,本人或准許他人施加於兒童身體,或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兒童受傷、死亡、外型損毀或任何身體功能毀壞者。 2.疏忽: 因為無知、有意或無意的忽視而致照顧不當,使兒童的身心受到傷害或可能受到傷害,稱為「疏忽」。 疏忽包括『該作而沒有作的』:例如沒有提供足夠的食物、衣服、住所、醫療照顧、義務教育及社交的機會;『不該作卻作了』:例如利用兒童行乞、犯罪、參與妨害身心健康的活動、提供有礙身心健康的影片或出版物、出入不正當場所、縱容其養成抽煙、藥癮等不良習性。 3. 性虐待: 家中任何人(包括父親、手足、親友)對兒童或少年的身體隱私部位以強迫或誘騙的方式加以碰觸(從暴露性器官、撫摸到性交),受害者通常處在劣勢、受控制的地位,使性虐待的事實不易被發覺。 對兒童或少年的性虐待的方式包括: ◎偷窺。 ◎利用兒童或少年攝製猥褻之影片或圖片,例如拍裸照。 ◎讓兒童或少年觀看有性行為之錄影帶或照片。 ◎言語上的性侵犯。 ◎口部與性器官的接觸。 ◎以強迫或誘騙的方式觸摸兒童或少年的隱私部位。 ◎迫使兒童或少年從事性交易。 ◎迫使兒童或少年觸摸其身體。 ◎性交或雞姦。 ◎其他與性有關的行為。 4.精神虐待: 包括辱罵、恐嚇、藐視或排視兒童及少年或持續地對其有不合情理的差別待遇,導致兒童及少年在智能、情緒、心理及社會各方面發展上有明顯的傷害。值得注意的是精神虐待可能單獨發生,但受到其他種類虐待者都伴隨精神虐待,且精神虐待之行為介定困難,卻是影響深遠。
關鍵字:
疏忽、
精神虐待、
身體虐待、
性虐待、
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