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線上筆記
公職◆法學
公司解散的原因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
課程與筆記
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編輯筆記
主題:公司解散的原因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一)任意解散: 也就是基於公司自己的意思而解散。如章程所定解散事由發生或股東全體同意或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法定解散: 指基於法律規定而解散。如所營事業已成就或不能成就、股東不足法定人數,或公司合併、分割、破產之情形。 (三)強制解散: 基於主管機關之解散命令、法院所為之解散裁定、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登記。 1.命令解散: 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職權或利害關係人的申請,命令解散之: (1)公司設立登記後六個月尚未開始營業者。但已辦妥延展登記者,不在此限。 (2)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上者。但已辦妥停業登記者,不在此限。 2.裁定解散: 公司的經營,有顯著困難或重大損害時,法院可以據股東的聲請,在徵詢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意見,並通知公司提出答辯後,裁定解散。上述聲請,在股份有限公司,應有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
關鍵字:
任意解散
、
公司解散
、
強制解散
、
法定解散
、
六個月尚未開始營業
、
命令解散
、
撤銷或廢止登記
、
法院
、
自行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上
、
裁定解散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