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線上筆記
初等/五等/佐級◆國文
公告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
課程與筆記
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編輯筆記
主題:公告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
公告:1、公告之結構分為「主旨」、「依據」、「公告事項」(或說明)3 段,段名之上不冠數字,分段數應加以活用,可用「主旨」1 段完成者,不必勉強湊成 2 段、3 段。2、公告分段要領:(1) 「主旨」應扼要敘述,公告之目的及要求,其文字緊接段名冒號之右書寫。公告刊載時,得用較大字體簡明標示公告之目的,不署機關首長職銜、姓名,刊(登)載於政府公報、其他出版品或電子公布欄之公告,免蓋用印信、免署機關首長職銜、姓名。(2) 「依據」應將公告事件之原由敘明,引據有關法規及條文名稱或機關來函,非必要不敘來文日期、字號。有 2項以上「依據」者,每項應冠數字,並分項條列,另列縮格書寫。(3) 「公告事項」(或說明)有 2 項以上者,每項應冠數字並分項條列,另列縮格書寫,使層次分明,清晰醒目。公告內容僅就「主旨」補充說明事實經過或理由者,改用「說明」為段名。公告如另有附件、附表、簡章、簡則等文件時,僅註明參閱「某某文件」,公告事項內不必重複敘述。3、一般工程招標或標購物品等公告,得用定型化格式處理,免用 3 段式。4、公告得張貼於機關之公布欄、電子公布欄,或利用報刊等大眾傳播工具廣為宣布。如需他機關處理者,得另行檢送。註:公告張貼於機關佈告欄時,必須蓋用機關印信,於公告兩字下闢出空白位置蓋印,以免字跡模糊不清。印信位置如下: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
關鍵字:
下列何者並非「公告」該有的結構
、
下列何者並非「公告」該有的結構?
、
公告
、
公告 登載於報刊
、
公告 製作
、
公告事項
、
關於公文,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隨堂測驗(0題)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